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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老人推倒摩托车”案已强制执行 当事车主:终于解脱了

备受关注的 ” 老人推倒摩托车 ” 一案宣判一个月后,当事车主陈先生终于即将拿到他的摩托车维修款。

陈先生称,一审判决下来后,被告在 10 日之内并未向其支付相应款项,于是在 4 月 23 日,他正式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,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,法院回复已立案。

“3 月 28 日法院送达了电子判决文书,15 日内被告没有上诉,所以判决书于 4 月 13 日正式生效,判决是 10 日之内向我支付。第 11 天的时候,被告拒不履行判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有关规定,我就向法院提出了申请,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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↑强制执行申请书 受访者供图

4 月 28 日,陈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今天早上 10 点其去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法局进行了审理,被执行人依旧没有到庭,摩托车维修款法院于 25 日划扣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 4635.24 元,26 日划扣了 12068.76 元,共计 16704 元,因马上就是 ” 五一 ” 假期,会在节后 3 个工作日左右到账,诉讼费 108 元浦东法院已于 4 月 23 日退回。

面对这一结果,陈先生说:”10 个月,我终于解脱了,这证明了我的坚持是正确的,我的努力是有意义的。以后我想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去,今后也会用自己的经历和经验去帮助类似案件的受害者。”

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,历经近 9 个月时间,” 老人推倒摩托车 ” 一案于 3 月 24 日下午 2 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红星新闻记者从车主陈先生处获悉,被告即老人的遗产继承人并未出席庭审。法官当庭宣判,被告在判决结果生效后 10 日内在继承老人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原告陈先生摩托车损 16704 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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